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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中检主要指的是旧机电的中检问题,部分旧机电会有商检调离的情况。香港中检的目的是鉴定新旧程度,鉴定所进口的二手设备是否能继续使用,鉴定进口的设备是否需要进行维修或者其他加工才能使用。商检调离主要针对法定检验货物。由于报检口岸与法检货物实际使用地不是在同一地区,就需要做商检调离。
商检调离的流程:
1:委托一家有经验资质的代理公司,拿齐单证(由企业配合提供)去商检局递
单打单。1个工作日。
2:如果企业需要先自行安装调式,可以申请先安装调式后在预约下厂(要看商
检局同不同意批)3--5个工作日。
3:如果同意安装调试,调试完之后便可预约商检官员下厂检验。3--5个工作日。
4:检验没问题后商检局便出报告同意使用了。
商检调离需要那些单证:
1:入境调离通知单 2:代理报检委托书 3:口岸的商检收费单 4:装箱单,
XX,合同
大部分旧机电虽然进口流程相对复杂,但总算在国家允许进口的范围内,有些旧机电是国家禁止进口的,以下简要介绍一下国家禁止进口的机电种类:
(一) 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2类)
1. 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相关目录)
2. 国家规定加工贸易禁止类旧机电产品。(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 限于加工贸易形式
(二) 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的进口旧机电产品(13类)
1. 制造年限超过15年或设备运行时间超过8000小时的工程机械。
2. 组装、销售、维修用旧工程机械零部件。
3. 制造年限超过10年的印刷机。
4. 组装、销售、维修用旧印刷机零部件(散件)。
5. 销售、维修用旧复印机零部件。
6. 旧玻壳、旧显像管、再生显像管、旧监视器等。(详见质检总局、发改委、信息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认监委公告2005年第134号附表)
7. 制造年限超过8年或使用时间超过15000小时的发电机组。
8. 旧钢管式脚手架及其附件或构件。
9. 带有以氯氟烃物质(包括CFC-11〔R11〕、CFC-12〔R12〕、CFC-113〔R113〕、CFC-114〔R114〕、CFC-115〔R115〕)为制冷剂的工业、商业用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5年第117号附件)
10. 带有以氯氟烃物质(CFC-11〔CFCl3〕、CFC-12〔CF2Cl2〕、CFC-113〔C2F3Cl3〕等)为制冷剂、发泡剂的旧家用电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