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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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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1-19 08:04:00
目前,进入经营异常名录一共有四种情形。一旦发现进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需要登陆“上海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1、没有按时年报(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企业补报年度报告并对外公示后方可申请移出。
2、没有按时公示即时信息(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
企业公示相关信息后申请移出。
3、公示信息有虚假(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企业更正公示信息后申请移出。
4、住所失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企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或者企业仍在原住所经营的,先提交移出申请,待执法人员核查后方可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