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法制教育基地,未成年禁毒警示基地,未成年普法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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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0: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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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有如茁壮成长的幼苗,心由不成熟向成熟过渡,有着独特的心理和生理特点,非常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给予他们特别的关心和爱护。应该看到,我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时很有成绩的。历来重视未成年人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从各自的特点和角度,对涉及未成年,人的重要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指导方针和具体政策;许多群众组织、民间组织乃至成千上万的学者,其是教育工作者,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付出了大的心血,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然而,于缺少-部专门的法律把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政策规范化、系统化,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未能达到应有的高度,致使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存在着职责不清,政出多门甚至互相推诿等弊端,阻碍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西安光之影科技是多媒体数字展馆建设的领航者,长期专注于廉政教育展厅,法制教育馆,禁毒教育馆,党史馆,校史馆,军史馆,科普馆和红色纪念馆等设计策划施工。以数字文化创意为核心的企业,是从事三维动画项目制作和互动技术相关软硬件产品开发的公司。致力于数字视觉虚拟现实技术及,为客户提供的多媒体展览展示整体技术解决方案。主要于建筑3D动画、产品展示,包括多点触控、互动投影、幻影成像、投影融合、全息成像、虚拟电子翻书、数字沙盘、多点互动、环幕投影等虚拟现实的演示。

  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能否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直接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因此,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但是我们通过前面知道,在当今社会还是存在着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我国现行的法律又不足以充分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所以,制定关于保护青少年的专门法律,就显得尤为重要。

  司法局制定“四个加强、四个开展”方案,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中小学法制队伍建设,开展创建法制教育“示范学校”活动。法制定期赴校开展法律知识座谈、提供法律咨询以及指导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工作。加强家庭教育家长需求调研、家庭教育热点问题研讨及家庭教育骨干培训。二是加强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开展集中专题法制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等法律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制讲座、参观和旁听法院公开审判等活动,进一步规范学生的行为,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提高遵纪守法的法制意识。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将校外辅导站、绿色上网中心和农家书屋等资源整合,试点筹建未成年人活动中心。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围绕春节、清明、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传承文化理念,弘扬传统美德。组织未成年人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举办讲座、展览、沙龙、诗歌朗诵和宣讲等活动。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吸引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四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紧扣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纪念建国60周年主题活动,如“祖国,我为您骄傲”主题读书征文比赛、“经典爱国诗文诵读比赛”、红色电影展映、革命歌曲大家唱等活动。

  (1)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主要集中于对未成年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保护上。未成年人有人身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这其中包括未成年人身体不受暴力侵犯、拘禁、搜身等具体权利。同时未成年人有对自己的财产权拥有行使占有、使用、交换和收益的权利,其他人不得以各种理由干涉未成年人财产权利的行使,但在较大数额或者特殊情形之下,家长或其监护人应在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利益的情况下做出对未成年人财产权的处理。另外未成年人也拥有法律赋予的其他各项合法权益,比如受教育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权利。

  (2)尊重未成年人的尊严。当前,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些妨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例如-些和场所违法经营出版、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惧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有些违法犯罪分子甚至直接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各种不良行为,而与此同时,家庭保护、学校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这些因素的存在,无-不直接或者间接地给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严重损害。在有些情况下给未成年人所造成的身体和精神两方面的伤害是直接的,严重的,甚至俨重伤害未成年人的自尊,促使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我防范,同时,应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营造一个分尊未成年人尊严的氛围。

  (3)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未成年人正处于长身体的时期,其生理、心理特点决定了其在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上的可塑性和阶段性,因此在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过程中,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年龄阶段有区别地进行。在家庭生活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家长及其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行使,保证未成年人得到良好的监护与抚养。在学校生活中,应着重体现在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护上,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要坚持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主要是指按照"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和要求,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法制观念及其行为等施以正面引导的一种有计划的培养过程。例如,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加以劝阻和矫治,对未成年人的正确行为及时加以肯定和表扬,以引其思想和行为沿着正确轨道发展。“保护”.要是指为达到“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和要求,使未成年人不受各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违法犯罪行为的侵蚀、引诱和侵害。外,学校还应在学校加强法制知识的教育,聘任法制校长,并定期邀请相关法制部门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在学校开展在未成年人保护过程中,只有教育与保护二者相辅相成,教育中见保护,保护中有教育,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才能真正地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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