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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创九洲(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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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3-03-30 10:45:23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币,且必须为实缴资本;
3、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规定的标准,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董事、监事、G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批准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转让以下基金公司资源:
公司名称:北京XXX基金管理公司
注册时间:2016
注册地址:朝阳
注册资金: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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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XXX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15
注册地址:海淀
注册资金:9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