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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多创投(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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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2-04-21 13:50:23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部分新增证券类私募投顾资格公示。投资者可在基金业协会网站查阅证券私募是否为“符合提供投资建议条件的第三方机构”。
相关法规: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2号--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服务》
流程1:申请要求
证券类私募管理人想要开展投顾业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在中基协登记满一年,已成为协会会员,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具备3年以上连续可追溯证券、期货投资管理业绩的投资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且近三年无不良从业记录。
流程2:资管平台申请
流程3:
申请机构具备3年以上连续可追溯证券、期货投资管理业绩的投资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无不良从业记录。
投资管理人员:指在受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持牌机构或已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任职,具备证券、期货自营账户或受托账户投资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包括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投资总监,以及经机构授权承担投资决策职能的其他人员。
1、投资管理人员应取得基金从业证书资格证书;
2、从业岗位应为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
投资管理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以下一项即可:
1、曾管理的基金/产品的托管机构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该名人员管理期间的基金/产品净值变化情况证明;
2、第三方评价机构[7]出具的该名人员管理期间的基金/产品净值变化情况证明;
3、曾管理的基金/产品在该名人员管理期间的定期报告复印件,并说明自己管理的业绩区间;
4、曾任职单位出具的所管理的证券、期货自营账户净值变化情况证明;
5、聘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担任投资顾问的机构出具的,该名人员管理产品期间的产品净值变化情况证明;
6、其他基金业协会认可的可核查可验证的基金/产品投资业绩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