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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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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1-14 08:04:00
各区区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表
4、在第二页上签字盖章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5、都盖公章营业执照上必须有进出口贸易项,否则不予办理。
外贸体制是我国整个经济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的外贸体制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并与国际贸易通行的规则相衔接。
(1)按要求填写的《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