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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7:07:00
办理北京西城区慈善公益基金会新政策
财产使用要求:
1.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2.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3.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4.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布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