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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星力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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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7 08:32:25
在仓库出租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时客户问:我的货都在你这里,为什么还要交押金呢?你们纯粹是为了现金流,占用闲置资金。有巧立名目,乱收费之嫌。遇到这样的问题,工作经验不够丰富的业务员经常被问得一脸懵逼。那么仓库出租时收取押金是不是合理呢?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从事仓库出租的同行们,可以在留言区出说一说你们的看法。
做仓库出租这一行的,到现在我还没有发现不收取押金的。如果成为行业惯例,那一定是有原因的,而且多半这个原因还是合理的。客户之所以说这个押金不合理,是因为现实生活中有一个参照物:就是商品房出租。
商品房出租交押金天经地义,我房子里面有那么多物品,万一你给弄坏了,或者你对我不满,给我故意搞坏,你一个租客,分分钟可以拍屁股走人,我上哪去找你啊?所以需要押金。但仓库出租就不一样了,我并不在仓库中居住与办公,你仓库中的设备再多再贵,我也没有给你弄坏的可能。我也不存在不付租金的可能,因为我有货在你那,既便我有不付租金的可能,你也可以用我的货抵租金啊。
这样看来,租仓库收押金是不合理啊。但事实远非如此。在合同中,押金是一个常见条款,在租房合同中用押金抵偿物品损失,只是押金款项的用途之一,并不是押金条款的主要目的。押金存在的目的主要为了保障合同方履约。租仓库时押金存在的意义也就在于此。因为托管仓库实行的是垫付制度,仓储公司每月需要为你垫付仓储租金、物流快递费等费用,然后才与你结算,这里面是存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