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代办费用标准,人员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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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代办费用标准,人员业绩要求

普陀区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代办费用标准,人员业绩要求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制定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的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管理、指导、监督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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