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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23 11:25:16
正在被嫌弃的劳务派遣,你压根不知道它的价值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劳务派遣被人诟病,不少疑劳务派遣存在的价值。
劳务派遣,是指由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资质的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往用工企业,再由用工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力的给付则发生于劳动者与用工企业之间。劳务派遣起源和发展是在西方国家,早期为解决企业劳动力的问题而存在。随着不断发展,劳务派遣逐渐演化成为企业提供一体化人才派遣服务方案的人力资源服务,可跨区域、跨行业进行范围内的劳动力流动。它开始面向的多为低技术含量的工作岗位,如保洁、安保等等,但现在劳务派遣服务已经渗透在人才市场的多个领域,在基层岗位、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中广泛存在。
为什么机关事业单位存在大量的劳务派遣人员?
除了正式编制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很多都存在着大量的劳务派遣人员,也就是我们经常听到的单位“”。
那么,为什么事业单位和大多都在使用劳务派遣,存在大量的劳务派遣人员呢?
一方面体制要严格控制编制名额数量,即使如此,加上体制内人员工作稳定,流动率较低,依然面临着严重超编的问题;另一方面,随着技术的革新和发展,很多体制内上了年纪的人员,难以胜任原来的工作岗位,或是接手新的工作。所以,机关事业会向第三方劳务公司寻求劳务派遣服务,解决体制内的用人难题。
区别于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签订劳务合同的合同工,劳务派遣服务,他们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劳务主体,劳务派遣办理,严格来说是两个公司的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其实就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公司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劳务人员,他们是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合同的员工,然后被委派到用工单位去工作。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人员与所在机关事业单位,并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事业单位超员的问题,同时,机关事业单位裁员的时候,可以直接与劳务公司解除劳务关系,这样也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后,机关事业单位感觉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岗位,可以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沟通直接调换人员,劳务派遣外包,采用劳务派遣服务之后,可谓更省时省心省力。
劳务派遣工不是“散工”,劳务派遣,是公司的 “正式工”
日常生活中依然有不少人将劳务派遣工和“散工”混淆,其实真正了解过劳务派遣工与“散工”的人都知道,这两者是有很大的区别。
身边老一辈人常说羡慕一起在项目工作的人是“正式工”,这些“正式工”不仅不用愁找工作,还每个月都有工资,而不像他们做“散工”的,常年奔波劳碌,可能还拿不到工资。 “散工”是项目里的,没有公司,没有单位,自己的工作都是通过亲戚或者朋友介绍而来,而他们口中的“正式工”就是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背后的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的劳动者,从法律意义上讲,他们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者的求职需求和能力条件,把他们派往用工企业,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发放与缴纳由用工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后,再向劳动派遣公司统一发放和缴纳。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公司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通过劳务派遣服务,劳动者、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企业三者可以实现互利互惠、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