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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中凯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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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2-10-04 16:11:08
基坑工程监测范围应根据基坑设计深度、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支护结构类型、施工工法等综合确定;釆用施工降水时,尚应考虑降水及地面沉降的影响范围;釆用开挖时,佛山基坑监测工程,振动的监测范围应根据现行《安全规程》GB6722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通过试验确定。
基坑监测工程
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项论证:1.邻近重要建筑、设施、管线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
2.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杂的基坑工程;
3.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施工的基坑工程;
4. 釆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一、二级基坑工程;
5.其他需隽论证的基坑工程。
基坑开挖前应进行支护结构完整性检测
可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支护桩桩身是否断裂、严重缩颈、严重离析和夹泥等,并判定缺陷在桩中的部位。
周边环境的监测
周边环境的监测应包括基坑开挖深度3倍以内的范围。
1) 邻近建筑物的沉降、倾斜和裂缝及发生时间和发展过程的监测
可用DSI型精密水准仪进行沉降和倾斜观测。房屋沉降量测点应布置在墙角、柱身(特别是代表独立基础及条形基础差异沉降的柱身)、门边等外形突出部位,测点间距要能充分反映建筑物各部分的不均匀沉降。
基坑监测工程
基坑监测工程
桩墙顶的水平位移和垂直沉降 桩墙顶水平位移和垂直沉降的观测是基坑工程中直接、重要的观测内容。测点一般布置在与桩墙围护结构刚性连接的钢筋混凝土冠梁表面上,建筑基坑监测工程,采用铆钉射入铝钉,或钻孔埋设膨胀螺栓,也有涂红漆等作为标记的。测点是沿基坑周边每隔6~12m 设一点,并在远离基坑(大于5倍的基坑开控深度)的地方设基准点。基坑监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