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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众恒环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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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2-10-07 10:04:00
罐体接头设计
a) 罐顶板之间的焊接接头,可采用对接或搭接。若采用搭接,搭接外表面的焊缝应采用连续满角焊,且搭接宽度不得小于5倍板厚;
b) 罐壁之间的焊接接头,包括筒体的纵向接头,筒节与筒节之间连接的环向接头,应采用全截面焊透的对接接头形式;
c) 罐底板间的焊接接头,可采用对接、搭接或二者的组合;
d) 焊接接头的设计应满足所依据的设计标准的规定。
5.9.2 接管与罐体之间的接头设计
储罐的接管与罐体之间的焊接接头设计,可参照本规程引用标准进行。
通用要求
储罐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制造/安装技术条件、计算书或应力分析报告(必要时)、工况适用性评价(必要时),海外油罐,必要时,还应包括安装与使用维修说明。
设置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储罐,设计文件还应包括储罐安全泄放量、安全阀等附件排量的计算书;无法计算时,设计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委托单位或使用单位,协商选用超压泄放装置。
储罐无损检测要求
储罐的设计单位应根据本规程、本规程引用标准在设计文件上规定所选择的无损检测方法、比例、质量要求及其合格级别。
储罐用管法兰盛装火灾危险性为甲B、乙A类介质或强渗透性介质的储罐,其管法兰应采用带颈对焊法兰。
特殊防腐蚀要求对有特殊防腐蚀要求的储罐,应当在设计图样上提出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带加热器的储罐设有加热器(如盘管)的储罐,应进行检测,并采取防止液体超温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