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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中凯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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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2-10-21 11:18:07
(4)监测工作步骤宜符合以下规定
现场踏勘,基坑工程监测报价,收料
制定监测方案
基准点、工作基点、监测点布设与验收,仪器设备和元器件标定
实施现场监测
监测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
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
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
(5)监测方案编制前,委托方应提供一下材料
岩土勘察报告
基坑支护设计文件
基坑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周边环境各监测对象的相关资料
其它所需资料
监测点布置
1)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基坑工程监测哪家正规,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2)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建筑基坑监测工程,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3)深基坑工程应进行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并符合下列要求:
A、布点要求:开挖深度不超过7米的三级基坑,监测点间距不大于20米;开挖深度超过7米的一、二级基坑,东莞基坑监测工程,监测点间距不大于10米;每一典型坡段不少于3个监测点。
B、水平位移监测包括:位移量、位移速率和方向。
基坑监测工程
基本规定
(1)下列基坑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基坑设计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m的基坑土质基坑极软岩基坑、破碎的软岩基坑、极破碎的岩体基坑上部为土体,下部为极软岩、破碎的软岩、极破碎的岩体构成的土岩组合基坑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2)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对监测范围、监测项目及测点布置、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等做出规定。
(3)基坑工程实施前,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经建设方、设计方等认可,必要时还应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基坑监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