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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粤绿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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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2-10-26 02:39:25
排污证办理所需资料
新建企业或有新建项目的企业提供“三同时”验收报告
非新建企业提供达标监测报告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换发排污许可证的需提供工作总结
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环境保护xx部负责排污许可制度的统一监督管理,制订相关政策、标准、规范,指导地方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依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对于现有的排污单位,应当在环保部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内或省级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排污许可证对于新建项目的排污单位,则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实际产生排污行为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
同一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所属、位于不同生产经营场所的排污单位,排污证手续办理,应当以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排污证手续,分别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有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
排水证和排污证有什么区别?
城市排水许可证由城建部门负责发放,排污证手续办理哪家好,排污许可证由环保的部门负责发放;发放范围不同:城市排水许可证发放对象是向城市排水光武及其附属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排污许可证原则上包括所有向环境直接排放或间接排放污水和废气污染物的点源排污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hu法》、《水污染防治zhi法》及《大气污染防治zhi法》均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