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武汉坤达安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电话
- 139-86003570
- 手机
- 13277987362
- 发布时间
- 2022-11-05 12:38:55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
在国家建设发展的过程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制度也在不断完善,环境监测所使用的方法也越来越便捷。水污染是我国当前严重的环保问题之一。如果污染载体无色无味,则很难被人们发现,水源难以得到及时的治理。如果污染物随着河流进入海洋,将会迅速蔓延,对海洋环境造成极大危害,水域监管,也增加了治理难度。水资源受到污染,势必会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正因为如此,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应该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治理方案
为什么要在现行标准体系基础上增加“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类别?依据是什么?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公众健康风险、生态风险和科学技术水平,并按照土地用途,制定国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建设。省级对国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对国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地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地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应当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土壤污染防治风险管控的原则,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主要用于风险筛查和分类,而非质量达标评价。据此,我们在《办法》中增加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类别,并明确了此类标准的作用定位、制定原则与基本内容要求。
落实“高水平发展”要求,实现规模化监测向高质量监测的新跨越。围绕污染成因和变化趋势,开展点位优化、组分分析等,及时掌握污染传输影响及规律。以“自动为主、手工为辅”为原则,加快建设适用于国家考核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深化部门合作,加快构建生态监测体系,拓展社会、经济、资源等因素综合分析。
坚持以搭建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平台为抓手,加快提升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