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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盾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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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2-11-05 15:00:25
5.3钢管安装
5.3.1管道安装应符合现行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等规范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一次采用的钢材、材料、方法或工艺,施工单位在施焊前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并应根据试验结果编制工艺指导书;
2焊工按规定经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根据经过评定的焊工艺指导书进行施焊;
3沟槽内接时,应采取技术措施保证管道底部的焊缝质量。
5.3.2管节的材料、规格、压力等级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管节宜工厂预制,现场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节表面应无痕、裂纹、严重锈蚀等缺点;
2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3.2-1的规定,焊缝无损检验合格;
4同一管节允许有两条纵缝,管径大于或等于600mm时,纵向焊缝的间距应大于300mm;管径小于600mm时,其间距应大于100mm。
4.4机械排烟设施
4.4.1当建筑的机械排烟系统沿水平方向布置时,安装消防工程改造批发的价格,每个防火分区的机械排烟系统应单独设置。
4.4.2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其排烟系统应竖向分段单独设置,且公共建筑每段高度不应超过50m,住宅建筑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4.4.3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分开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以合用,安装消防工程改造消防咨询,但应符合排烟系统的要求,且当排烟口打开时,每个排烟合用系统的管道上需联动关闭的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控制阀门不应超过10个。
4.4.4排烟风机宜设置在排烟系统的高处,安装消防工程改造本地的,烟气出口宜朝上,并应高于加压送风机和补风机的进风口,两者垂直距离或水平距离应符合本标准第3.3.5条第3款的规定。
4.4.5排烟风机应设置在机房内,泉州洛江区安装消防工程改造,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3.5条第5款的规定,且风机两侧应有600mm以上的空间。对于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共用的系统,其排烟风机与排风风机的合用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机房内不得设置用于机械加压送风的风机与管道;
3排烟风机与排烟管道的连接部件应能在280℃时连续30min保证其结构完整性。
5预案编制程序
5.1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预案编制工作组,也可以委托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预案编制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预案编制工作。
5.2资料收集与评估
5.2.1分析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及危害程度。
5.2.2确定消防an部位和火灾危险源,进行火灾风险评估。
5.2.3客观评价本单位消防anquan组织、员工消防技能、消防设施等方面的应急处置能力。
5.2.4针对火灾危险源和存在问题,提出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的主要措施。
5.2.5收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火灾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5.3编写预案
5.3.1预案应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火灾事故和影响范围分级分类编制,科学编写预案文本,明确应急机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火灾事故的处置程序以及预案的培训和演练要求等,编制格式参考附录A。
5.3.2集团性、连锁性企业应制定预案编制指导意见,对所属下级单位提出明确要求。下级单位应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预案。
5.3.3单位应编制总预案,单位内各部门应结合岗位火灾危险性编写分预案,消防an部位应编写专项预案。
5.3.4分班作业的单位或场所应针对不同的班组,分别制定预案和组织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