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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联礼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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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2-11-07 10:28:04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这里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重点提示:
1.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比如集团公司应按照所属的企业单独核算用工比例,不可以整个集团公司打包核算。
2.企业将其业务发包给其他单位,但承包单位的劳动者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使用企业的设施设备、按照企业的安排提供劳动,或者以企业的名义提供劳动,以及其他名为劳务外包实为劳务派遣的,其劳动者的人数纳入本企业的用工比例计算。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或员工租赁,天津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力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天津劳务派遣费用,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天津劳务派遣,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人不用人,承担用人责任”,用人单位“不招人用人,不承担用人责任”,这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用人模式,是国际上十分流行的用工形式。
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时,不得从事的行为?
(1)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其中,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的主体不仅指本单位不得设立,天津劳务派遣公司,而且本单位所属单位不得出资或者合伙设立。
(3)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被派遣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