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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8 10:34:11
对于高排放标准,《通告》也给予明确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高排放,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经检验,污染物排放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规定限值的;所装用柴油机达不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第三阶段标准的。
在对超标非道路移动机械查面,全市将对正在作业的超标机械依法处罚,同时要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完成机械的治理、复检,经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需要说明的是,凡在作业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视为作业机械。对检测超标的机械,一律不再核发环保标识牌照。经维修治理复检合格后,再核发环保标识牌照。对现场作业的无环保标识牌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责令停止作业。补办环保编码登记、检测达标并取得环保标识牌照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此外,全市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监管,在我市二环内使用未达到国三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10月30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今天上午,记者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2020年第6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大气污染物排放中,道路交通污染占比已超过30%,停车电加热DPF,针对此,我省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据介绍,我省加快推进“三检合一”和“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两个电子化闭环管理。成立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交管、市场监管四部门联合协调工作机制,联合交通、、市场监管四部门完成安检、环检、综检“三检合一”和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两个电子化闭环管理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