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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2-11-08 10:50:25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确保自身生产与销售的安全性,公司申请专利,防止对手拿专利状告自己侵权(遭受高额经济赔偿、迫使自己停止生产与销售)。
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先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因此,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和等少数国家采用这种原则。在专利的申请阶段,根据专利类型的不同,可分别称为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之后,分别称之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合肥申请专利,此时,专利申请人就是相应专利的专利权人。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创意申请专利,对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美国在其2013年3月16日正式生效的《美国专利法案》美国由实行200余年的“先发明原则”(first-to-inventrule)修改为“发明人先申请原则”(first-inventor-to-filerule),但仍区别于普遍采用的“先申请原则(first-to-fileru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