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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2-11-11 01:43:31
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许可证。其中,排污证手续办理哪家好,茶山、寮步、大朗、大岭山、石龙、石排、企石、横沥、东坑等9个镇的排污许可证,排污证手续办理报价,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功能区直属分局核发;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由各镇街(园区)生态环境分局核发排污许可证。
属于2017-2019年应核发排污许可证的35个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及饮料制造业)的现有排污单位,如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在今年4月30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
排污许可证l办理流程和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有关资料.2、窗口收集并审核资料.3、符合受理条件的,东坑排污证手续,打印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排污许可证手续办理,现场退件并告知。4、分发相关业务科*处理.5、短信告知领取批复。
排污许可将实行一企一证、综合管理。统筹考虑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等要素,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和审批流程,实现“一窗口"对外、“”服务,提高环境管理效能。
排污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证的执行、监管、社会监督等信息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记录。
下列许可事项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
(一)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
(二)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