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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粤绿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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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2-11-13 01:07:09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依法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记录等,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等,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的位置和数量;排放口和无组织排放源排放污染物的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等许可事项。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违反排污许可自行监测要求的,排污证手续办理,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环境保护相关部负责排污许可制度的统一监督管理,制订相关政策、标准、规范,排污证手续办理报价,指导地方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各地现有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应实现数据的逐步接入。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上,排污证手续,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的排污许可证实行统一编码。
排污证办理所需资料
新建企业或有新建项目的企业提供“三同时”验收报告
非新建企业提供达标监测报告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换发排污许可证的需提供工作总结
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环境保护xx部负责排污许可制度的统一监督管理,制订相关政策、标准、规范,指导地方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