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符合性声明叙利亚使馆双认证

发布
深圳市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业务部
认证国家
叙利亚
认证文件
CE符合性声明
认证时间
12个工作日
电话
13480866466
手机
13480866466
发布时间
2022-11-21 20:40:52
产品详情

CE符合性声明叙利亚使馆双认证,CE符合性声明叙利亚使馆认证



 

下列使馆要求提供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

下列使馆要求产地证、发票必须一起认证:

卡塔尔、黎巴嫩、约旦、叙利亚、阿联酋、利比亚

下列使馆要求认证产地证需提供发票复印件作为参考:

伊朗、秘鲁、利比亚

下列使馆要求商业单据需做成商业证明书再送交使馆认证:

阿尔及利亚、南非、尼日利亚、意大利

下列使馆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

埃塞俄比亚

韩国

科威特(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阿文部分由使馆翻译,收20元翻译费);

意大利所有以公证书形式提交的文件应翻译为意大利语。请申请人保证所有公证书中意大利语译文的质量,译文不合格将存在被退件的可能性。


领事认证会失效吗?

会。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被更改、替换的,领事认证书无效。经领事认证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依法定程序确定有错误而进行更正的,原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的领事认证自动失效。经领事认证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依法定程序撤销的,领事认证书自该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因撤销而失效之日起同时自动失效。


提交需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认证的份数。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领事认证的概念:

领事认证是指我国外交机构和/或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在涉外文件上确认我国公证、认证机关或某些特殊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属实。经过认证的文件具有境外法律效力,为文件使用国有关当局所承认。

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您的哪些文书需在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认证?

送往外国使用的,文书使用国在我国设有领馆且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同时该领馆辖区包括为您文书办理领事认证的地方外办所在的省(市、区)内涉外公证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地方分会出具的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等。

举个例子说明:如意大利驻上海有总领馆,并且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其领区(即该领馆管辖的范围)包括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如您的文书在浙江省出具拟送往意大利使用,应在浙江省外办办理领事认证后,再送往意驻上海总领馆办理领事认证,无需送外交部领事司和意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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