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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群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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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4 01:43:52
E2.2.4.1.2 技术人员
制造单位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自行锻造锻坯的制造单位的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E2.2.4.1.3 理化检验人员
自行锻造锻坯的制造单位应当配备材料力学性能试验人员至少1人。
E2.2.4.2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制造单位应当有机械加工设备不少于12台,自行锻造锻坯的制造单位还应当有加热炉、锻造设备、热处理炉。
E2.2.4.3 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自行锻造锻坯的制造单位应当有材料试验机、冲击试验机、便携式硬度计(不少于2台)。
A1通用要求
A1.1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按照本规则 1.2.1 条的规定。
A1.2监检方式
(1)埋弧焊钢管、聚乙烯管,采用逐批监检方式;
(2)元件组合装置,一般产品按照订货合同采用逐台监检方式;对于具有相同设计文件、相同工艺文件和相同质量计划的产品,可以采用逐批监检方式。
A1.3产品组批
(1)埋弧焊钢管,同机组、同牌号、同外径、同壁厚、同工艺、生产周期不超过7 天、数量不超过 200 根为一批;产品质量稳定,连续 1 年未发现质量问题的,可以增加组批数量,但是每批不得超过 600 根;增加组批数量的,产品安全性能如果出现 问题,应当恢复原组批数量;
(2)聚乙烯管,同一混配料、同一设备和工艺并且连续生产的同一规格的管材,压力管道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目录调整,生产周期不超过 10 天、数量不超过 200 吨为一批;产品质量稳定,连续 1 年未发现质量问题的,可以增加组批数量,但是每批不得超过 600 吨;增加组批数量的,产品 安全性能如果出现问题,应当恢复原组批数量;
(3)元件组合装置,具有相同设计文件、相同工艺文件和相同质量计划的产品, 可以为一批。
第五节 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
第八十八条 管道的耐压试验应当在热处理、无损检测合格后进行。耐压试验一般采用液压试验,或者按照设计文件的规定进压试验。如果不能进行液压试验, 经过设计单位同意可以采用气压试验或者液压-气压试验代替。脆性材料严禁使用气体进行耐压试验。
对于 GC3 级管道,经过使用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同意,可以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条件下,结合试车,按照 GB/T20801 的规定,用管道输送的流体进行初始运行试验代替耐压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