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天津立信华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电话
- 022-87938097
- 手机
- 15332169117
- 发布时间
- 2022-11-25 13:20:09
申请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天津高企认定费用,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1、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并附送相关材料,向税务局申请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2、税务机关受理审查,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天津高企认定条件,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
3、根据税务局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清缴税款。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办理补缴;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办理抵顶或退税手续。
2021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天津高企认定,计算本年度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1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预缴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在5月底前补缴;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办理抵项或退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