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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中凯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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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2-11-29 12:43:32
基本规定
(1)下列基坑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基坑设计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m的基坑土质基坑极软岩基坑、破碎的软岩基坑、极破碎的岩体基坑上部为土体,下部为极软岩、破碎的软岩、极破碎的岩体构成的土岩组合基坑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2)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对监测范围、监测项目及测点布置、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等做出规定。
(3)基坑工程实施前,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经建设方、设计方等认可,必要时还应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基坑监测基坑工程监测开挖深度大于等于五米,基坑监测收费标准,或开挖深度小于五米,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比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基坑监测
基坑工程监测的内容应包括: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沉降、坑边地面沉降、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锚杆拉力、支撑轴力、挡土构件内力、支撑力柱沉降、挡土构件、水泥土墙沉降和地下水位状况等。基坑监测
基坑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安全,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实时、有效的监测,能够及早发现事故苗头,事故隐患,深基坑监测,使工程处于一个安全可控的状态。这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基坑的施工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可为后续类似工程提供有价值的资料,积累宝贵经验。基坑监测
基坑监测
基坑工程施工前,珠海基坑监测,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根据现行《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岩土工程条件、周边环境、施工方案等因素编制监测方案,并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监测方法、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监测方案需经设计、监理及相关单位认可,当基坑工程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监测单位应与建设方及相关单位研究并及时调整监测方案。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标准》DB 13(J)133-2022第4.1.4条款:应根据基坑的复杂程度、开挖深度及场地条件确定勘察范围,开挖边界外不宜小于开挖深度的2倍;当开挖边界外无法布置勘探点时,应通过调查取得相应资料,并结合场地内的勘察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必要时可针对该区段补充施工阶段勘察;对于软土,勘察范围尚宜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