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沪办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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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5: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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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活动的一种许可!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

  药品信息服务活动,均 应申请行政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
上网

  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 动。

  其中,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1、经营性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 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

  动。

  2、非经营性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 开的、共享性药

  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审批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5年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年检时间:不需要年检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条件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

  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意思是,必须有一

  个符合要求的网站)。

  (四)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和技术方案

  (五)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和服务能力

  (六)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

  记录

  (七)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办法、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知识、或

  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流程

  (一)申请企业,须先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页,“新建申

  请”进行网上填报公司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填报完毕后,会生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

  务申请表》,同时生成企业ID号,可以打印/修改基本信息。

  (二)完成步之后,按照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上公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

  服务申请服务指南或者直接咨询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准备齐备后,根据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不同要求,或者网上

  申报,或者窗口提交。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会做
出受

  理与否的决定,受理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受理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于申
请材

  料不规范、不完整的,一般会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

  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同意的,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同时报
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并发布公告;不同意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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