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前需要注意的税务问题

发布
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
13262751513
手机
13262751513
发布时间
2025-06-23 15:44:16
产品详情

  注册公司注销前需要注意的税务问题!

  一、印花税

  印花税是平时容易忽视的小税种,但注销的时候一定要会被翻个底朝天。实收资本、资
本公积、营业账簿、租赁、购销合同以及企业成立以来的重大合同都是检查的重点。

  印花税采用的是正向列举的方法,凡是《印花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合同,都应该缴纳
印花税,相反没有列举的,则不用缴纳。建议企业先自查一遍,该补税的及时补税。

  二、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3]158号规定,老板自公司借款,一个纳税年度没有归还,也没有用于生产经
营的,应该视同分配股息红利,按照20%扣缴个税。

  因此,企业注销前一定要好好自查一下“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账面存货低价销售

  很多企业注销时账面都有存货,可以低价销售出去吗?答案是可以。

  通常企业处理临期商品或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进行降价销售商品的,一般可
视为有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行为,不会被税务局视为价格偏低而进行核定。

  四、账面库存分配给投资者

  一家商贸公司,账面有一批20万元的商品,市场价格是25万元,注销时,计划将商品分
配给股东。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商品分配给投资者应该视同销售,应缴纳
的销项税是3.25(25*13%)万元。

  五、库存损毁了怎么处理?

  一家商贸公司,在注销时发现,一批113万元的存货由于管理不善毁损没有价值了,这
批货物前期已经抵扣了进项税。

  由于是管理不善导致的毁损,注销时应该转出进项税13(%)万元。

  六、留抵税额能退吗?

  根据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企业注销后,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
留抵税额,税务机关都是不再退还的。

  企业可以将相当于该部分进项税额的货物销售给关联公司,产生销项税,同时能给关联
公司开具进项发票,将留抵的税额转嫁给关联公司。

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斐斐(先生)
电话:
13262751513
手机:
13262751513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1806室
邮件:
8512973@qq.com
行业
财务咨询 上海财务咨询
我们的其他产品
拨打电话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