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项目要不要申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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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5: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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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公司的直营店能否认定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可以,前述「关联公司」仅指特许人的母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且关联公司的直营店应从事与特许人系同一品牌、同一性质的业务。特许人以其关联公司的直营店作为自己直营店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1)关联企业之间的资产关系证明(关联企业之一应为特许人)

  (2)关联关系发生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如收购他人店铺时,其经营时间应从收购之日起算)

  上海市商务委目前要求提交的对应材料清单如下:

  (1)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股权架构图,用以证明双方的持股关系及股权比例;

  (2)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3)两家直营店的门店照片及营业执照。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当提交企业符合「两店一年」的证明材料。该证明应由哪个部门开具?

  直营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证明由直营店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直营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证明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开具,除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外,如证明材料在境外形成则需要经当地公证机构(含中文翻译件)和中国驻当地的使馆(或派驻机构)认证。

  应向备案主管部门提交的附件材料:

  (1)特许人的直营店以分公司形式存在的,附件应包括特许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直营店经营方式证明复印件;

  (2)特许人的直营店以子公司形式存在的,附件应包括特许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特许人持有子公司绝大多数股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子公司经营方式证明复印件、子公司是由特许人直接进行管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特许人以其设立的多个经营场所作为直营店的,附件应包括特许人企业及其各经营场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目前上海市商委认可,特许人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提交相关材料并完成特许经营企业备案后即视为已完成「两店一年」的认定。

  特许人的子公司可否通过分特许备案的形式取得特许经营备案?

  不可以,商务部目前不接受特许人的关联公司进行分特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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