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电话
- 13262751513
- 手机
- 13262751513
- 发布时间
- 2025-06-23 15:44:16
为什么要在商务部办理商业特许经营许可备案:
政策使然:
国家为了规范加盟行业,在07年颁布了有关加盟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系列法规。国家规定,所有从事加盟的企业都必须在商务部备案取得特许经营资格后才能从事特许加盟的经营活动,否则,企业的加盟经营活动是违法的,这也是鉴别一家从事加盟经营活动的企业是否合法可靠的重要标准。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未经商标局备案的许可使用商标作为经营资源授予特许人使用后,可能对特许经营活动造成什么影响?
根据《商标法》、《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以及《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商标局备案的,不影响商标许可合同及特许经营合同的效力,但是善意第三人取得商标使用权的行为与事实可能导致特许经营合同无效、被解除或被撤销。
特许人已对某一商标进行过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对于其新注册的商标是否需要重新做特许经营备案?
(1)如新注册商标和原有已备案商标属于同一系列,具有关联关系,类似情况如KFC和肯德基(中英文翻译)等,这种情况下,可以无需备案,仅需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在原有已备案的特许人拥有的特许资源处,将新注册的商标添加至特许经营资源之内即可(具体是否具有关联关系目前无认定规则,需在资料提交后,由上海商委根据情况进行认定)。且在前述情况下,该新注册的商标即使不属于特许人所有,只要特许人能提供商标所有权人授权其使用的文件,也可将该商标作为特许人的特许资源进行添加。
(2)但如果新注册商标和原有已备案商标无任何关联关系,则需重新做特许经营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