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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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5: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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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业务中包含:专栏、专题、综艺、动画、广播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行为,则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那么,办理广播证许可满足什么条件?办理中应提交哪些材料?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企常青为您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三)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四)制发校核、告知送达:1、申请文件材料及其附件齐全、规范、有效,法律文书应完整、正确、有效,送达文书和归档应及时、准确、材料完整。2、告知应及时、准确、全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3、公司章程扫描件;

  4、三名人员毕业证书/身份证(个别省份需要验原件及需要业绩);

  5、法人手机/公司座机/邮箱;

  6、其他需要编撰材料等。

  企常青温馨提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制作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和章程,持证机构应报原发证机关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终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应在一周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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