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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5-06-23 15:44:1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元;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九条发证机关进行经营许可证年检时,应当对电信业务经营者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其经营主体,经营行为,电信设施建设,电信资费和服务质量,执行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情况等进行检查。按时参加年检并且年检事项符合规定的,为年检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事项不符合规定的,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按时改正的,为经整改年检合格,拒不改正的,为年检不合格。
ICP办理edI许可证办理IDC办理信息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跨地区注册资本不小于1000万,省内不少于100万,经营范围增项:经营电信业务)
2.法人正反面彩扫件
3.公司一级自然人股东扫描件
4.公司一级法人股东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5.三名人员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正反面彩扫件)申请过程中社保不能中断。
6.电信管理机构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四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电信用户交费和查询提供方便。电信用户要求提供国内长途通信,国际通信,移动通信和信息服务等收费清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电信用户出现异常的巨额电信费用时,电信业务经营者一经发现,应当尽可能迅速告知电信用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