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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5-06-23 15:44:16
资质名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文化旅游局
有效期:2年
年检要求:每年年检
业务范围: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
要求: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政策依据: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2、《广告法》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2)主要人员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如无相关人员,请联系在线客服咨询)
5)办公场地证明。
6)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变更哪项需要提交变更申请?
答:变更是指单位主体原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场所等信息。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每年都需要年检吗?
答:需要,年检是指每年广电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资质经营机构进行年度业绩审核工作,对其执行广播电视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决定。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到期怎么办,是否可以续期?
答:可以,续期是指原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持证单位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交续办申请。
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销可以吗?
答:可以,注销是指原有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未到或已到批准期限,持证单位因业务因素不在需要使用该证书,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提交注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