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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5-06-23 15:44:16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审核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新办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单位须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在线提交申请;
2、申请单位还须提交如下资料:
(1)、与在线申请内容一致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
(10)、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11)、申请单位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二、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变更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单位须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在线提交变更申请;
2、填写《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
3、申请单位还须提交下列相关证明文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中审核批准的项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单位名称、网站名称、IP地址等);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基本项目(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等);
(3)、网站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基本情况(服务方式、服务项目等);
(4)、申请单位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