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天津万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电话
- 138-20226467
- 手机
- 13820226467
- 发布时间
- 2022-12-07 15:29:32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l染病l人或者疑似传l染病l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县级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医疗废物消毒处置设备,消毒后集中填埋。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l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l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由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公布。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l染病l人或者疑似传l染病l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l醉、精神、放l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制药废料
药品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
1.废弃的一般,如和非药。
2.废弃的细胞毒性和遗传毒性。
3.废弃的和血液制品。
处理方法:
1.一批过期、作废、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由药剂科按种类进行收集登记,然后退回生产厂家或交由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2.少量的废物,即含有废弃细胞物和基因毒性的瓶子,可以直接放入医疗垃圾袋和垃圾箱,用于盛装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