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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3-12-28 16:00:31
中药材及饮品33项禁用药检测
2020版《中国药典》自2020年12月30日正式实施。四部通则《0212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确认了药材及饮片(植物类)33种禁用药品种的定量限,中药材定性检测单位,规定了禁用药不得检出(不得过定量限)。
禁用农残33项检验需两台主要测试仪器: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GC-MS/MS)、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LC/MS/MS),设备采购成本高达数百万元。
对照品、对照药材、对照提取物、标准品
对照品、对照药材、对照提取物、标准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对照品应按其使用说明书上规定的方法处理后按标示含量使用。
对照品与标准品的建立或变更批号,应与国际对照品、国际的标准品或原批号对照品、标准品进行对比,并经过一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标定和技术审定。
对照品、对照药材、对照提取物和标准品均应附有使用说明书,标明批号、用途、使用期限、贮存条件和装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