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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18 14:50:10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印发l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gt;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内容及格式修订的背景、修订思路、编制要求等。
环评是约束项目与规划环境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道防线。近年来,环评“放管服”改革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提升环评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也提出了进一步深化要求。
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是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项目,占环评审批项目数的90%以上,其中大部分是中小企业,是当前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现有报告表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现行管理要求,如存在环评、行业预审意见等法律法规已删除的内容;编制要求与报告书的差异不明显,对重点关注内容聚焦不足,导致报告表“虚胖”,影响环评效率和有效性等。在此背景下,我部研究制定了新的报告表内容及格式,并配套制定了编制技术指南。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共10章54条,可以分为一般性规定、各类标准作用定位及其管理要求、地方标准管理要求、标准实施评估及其他规定四个部分。
《办法》的章“总则”是部分,即一般性规定,共9条,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生态环境标准定义、标准分类和执行范围、发布形式和法律效力、职责分工、通用制定原则和基本程序、禁止性规定、标准实施要求。
《办法》的第二、三、四、五、六、七章是第二部分,即六类标准(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生态环境基础标准、生态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的作用定位及其管理要求,共29条,风险源应急预案,主要规定了六大类生态环境标准的制定目的、具体类型、制定原则、基本内容、实施方式等。
《办法》的第八章“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是第三部分,共9条,主要规定地方标准与的关系、地方标准制定情形与指导性要求、备案要求、报备材料、备案信息公开等内容。
《办法》的第九、十两章是第四部分,即标准实施评估及其他规定,共7条,主要规定了开展生态环境标准实施评估的作用定位、评估周期和各类标准的实施评估原则;同时还规定了标准信息公开、标准解释等事项。
生态环境
一、物种。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国家之一,高等植物和野1生动物物种均占世界的10%左右,基本约有200个特有属。然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导致了动植物生境的破坏,物种数量急剧减少,有的物种已经。据统计,我国高等植物大约有4600种处于濒危或受威胁状态,占高等植物的15%以上,近50年来约有200种高等植物,平均每年4种;中约有 400种处于濒危或受威胁状态,经营、倒卖、食用的现象屡禁不止。广东省吴川县出售,珠海活熊取胆等案件在国际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二、植被破坏。森林是生态系统的重要支柱。一个良性生态系统要求森林覆 盖率仅13.9%。尽管后开展了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但森林破坏仍很严重, 特别是用材林中可供采伐的成熟林和过熟林蓄积量已大幅度减少。同时,大量林 地被,1984~1991年年均达837万亩,呈逐年上升趋势,在很大程度 上抵消了植树造林的成效。草原面临严重退化、沙化和碱化,加剧了草地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