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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2-12-20 01:32:13
第六十一条 管道安装工程竣工后,安装单位及其无损检测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中的管道安装及其检测资料单独组卷,向管道使用单位(或者其委托方技术负责人) 提交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并且由管道使用单位在管道使用寿命期内保存。
安装质量证明文件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和格式参照附件 D;
(二) 管道安装竣工图,至少包括管道轴测图、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单等;
E2.2.1.3.3 耐压试验装置
级许可制造单位和没有无损检测装置的B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具有钢管耐压试验装置,耐压试验装置应当有自动监控、记录功能。。。。。。。。。。。。
E2.2.1.3.4 工艺试验装置
第七十六条 管道元件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混淆或者损坏,金属阀门制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取证咨询,其标记应当明显清晰。材质为不锈钢、有色金属的管道元件,在储存期间不得与碳钢接触。管子在切割和加工前应当做好标记移植。
第七十七条 管道连接时,不得用强力对口、加热管子、加偏垫或者加多层垫等方法来消除接口端面的空隙、偏斜、错口或者不同心等缺陷。法兰接头的安装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五十三条第(七)项的规定。管子与设备的连接应当在设备安装定位紧固地脚螺栓后自然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