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期 商标异议 国韬智软

发布
北京国韬智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10-00000000
手机
18610060078
发布时间
2022-12-24 12:41:05
产品详情






商标申请异议

1.一份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针对一标多类商标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在一份异议申请中列明多个类别,也可以按照被异议商标的类别分别提交申请。

2.异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异议证据材料应完整、精炼,纸质证据材料可以正、反面打印,证据材料较多的,建议以光盘等电子载体形式提交。

3.办理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纸质异议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4.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加盖与申请人名义相同的或签名。

5.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勾选,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商标被提异议

如果商标被他人异议了,商标异议时间,可在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三十日内进行异议答辩。异议答辩所需资料:商标代理委托书、答辩理由书、答辩通知书或者评审证据交换通知书的原件、 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能够支持答辩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商标异议及其处理的具体流程如下: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异议,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 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4、做出异议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异议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例如:

  1.基于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应当在申请中列明商标注册号或商标申请号;

  2.基于在先使用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在先使用的证据,在先使用证据应当能够显示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商品或服务、使用日期和使用人;

  3.基于主张代理或代表关系、特定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五条),应提供能够证明被异议申请人与其存在代理或代表关系或其他特定关系的证据;

  4. 基于地理标志保护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六条款),应提供相关地理标志材料;

  5.基于在先商号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或者登记部门出具的载有异议申请人商号信息,且能体现出商号的登记、使用日早于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日;

  6.基于在先著作权或外观设计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商标异议答辩,应提交著作权或权登记证书、委托创作合同、著作权或权转让合同或作品公开发表的证明复印件等;

  7.基于在先姓名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自然人或护照复印件,基于艺名、笔名、别号、雅号等主张权利的,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自然人与该名称对应关系的文件复印件;

  8.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应当提交证明其与所主张的在先权利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文件,例如许可使用合同、代理合同、经销合同、特许经营合同、转让合同、委托创作合同、经纪合同、出资证明、权利转让受理通知书、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相关经营者证明等。




商标异议期-商标异议-国韬智软(查看)由北京国韬智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北京国韬智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力求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国韬智软——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50号院8号楼4层427,联系人:吕经理。

北京国韬智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吕经理(先生)
电话:
010-00000000
手机:
18610060078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50号院8号楼4层427
行业
商标转让 北京商标转让
我们的其他产品
拨打电话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