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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2-12-28 13:02:39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
在国家建设发展的过程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制度也在不断完善,环境监测所使用的方法也越来越便捷。水污染是我国当前严重的环保问题之一。如果污染载体无色无味,则很难被人们发现,水源难以得到及时的治理。如果污染物随着河流进入海洋,将会迅速蔓延,对海洋环境造成极大危害,也增加了治理难度。水资源受到污染,势必会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正因为如此,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应该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治理方案
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规则是什么?
针对同一排污单位,同时存在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如何确定该单位应执行的排放标准,是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环境监管等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为明确标准实施规则,《办法》第二十四条对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的优先顺位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先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未规定的项目,应当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同属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先于综合型和通用型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型或者综合型污染物排放标准未规定的项目,应当执行通用型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
(三)同属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流域(海域)或者区域型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先于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先于综合型和通用型污染物排放标准。流域(海域)或者区域型污染物排放标准未规定的项目,应当执行行业型或者综合型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流域(海域)或者区域型、行业型或者综合型污染物排放标准均未规定的项目,应当执行通用型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