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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30 12:49:45
十二)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鼓励VOCs的回收利用,三门峡空气监测,并优先鼓励在生产系统内回用。
(十三)对于含高浓度VOCs的废气,宜优先采用冷凝回收、吸附回收技术进行回收利用,并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十四)对于含中等浓度VOCs的废气,可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或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当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应进行余热回收利用。
(十五)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十六)含有有机卤素成分VOCs的废气,空气监测站,宜采用非焚烧技术处理。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进入大气中的低沸点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空气监测器,VOCs)越来越多,根据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沸点为以蒸气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一类有机物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即在常温下包和蒸气压大于71Pa,常压下沸点低于260℃的有机化合物;也有将常压下沸点低于100℃或25℃时饱和蒸气压大于133Pa的有机化合物称为挥发性有机物。除此之外,美国、欧盟等国家和组织对挥发性有机物都有自己的定义。
挥发性有机物按其化学结构的不同,可分为八类:烷类,芳香烃类,烯类,卤烃类,空气监测系统,酯类,醛类,酮类,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成分有烃类、卤代烃、氧烃和氮烃,它包括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氟利昂系列、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