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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中凯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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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3-01-08 13:46:38
监测工作步骤宜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踏勘,收料;
2.制定监测方案;
3.基准点、工作基点、监测点布设与验收,仪器设备校验和元器件标定;
4.实施现场监测;
5.监测数据的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
6.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
7.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
基坑监测工程其它需要认证的基坑工程
(11)监测单位应按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当基坑工程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基坑监测工程,监测单位应与建设方及相关单位研究并及时调整监测方案
(12)监测期间,监测方应做好监测设施的保护,建设方及总包方应协助监测单位保护监测设施
(13)当符合以下规定时,宜实施自动化监测
监测项目
(1)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进行重点监测;各监测项目的选择应利于形成互为补充、验证的监测体系。
(2)基坑工程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现场巡视相结合的方法。
(3)仪器监测
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
重要的监测项目之一。每间隔5~20m设一个监测点,每条直边至少3~4点,清远基坑监测工程,关键部位适当加密。可选择以下方法进行监测:
①用铟钢丝、钢卷尺两用式位移收敛计对支护结构顶部进行收敛量测 测量精度为0.05mm。
②用精密光学经纬仪进行观测视准线法。
③用铟钢丝式伸缩计进行量测与自动记录系统相联,可连续获得水平位移曲线和位移速率曲线。
④用全站仪进行观测
基坑监测工程
勘探孔的深度应根据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勘察孔深度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2.5倍且应穿过支护结构底部的相对软弱地层或承压水含水层;在基坑工程勘探深度内遇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石时,东莞基坑监测工程,可根据岩石类别及支护要求适当减少深度。基坑监测工程
基坑监测工程
基坑工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基坑工程监测方案。(2)应根据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周边环境条件、支护类型及施工场地等确定基坑工程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3)应至少进行围护墙顶部水平位移、沉降以及周边建筑、道路等沉降监测,并应根据项目技术设计条件对围护墙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支护结构内力、土压力、孔隙水压力等进行监测。(4)监测点应沿基坑围护墙顶部周边布设,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点。(5)当基坑监测达到变形预警值,中山基坑监测工程,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基坑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出现大的变形时,应立即进行预警。(6)基坑降水应对水位降深进行监测,地下水回灌施工应对回灌量和水质进行监测。(7)逆作法施工应全过程进行监测。
监测工作完成后,监测单位应提交完整的基坑工程监测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布置图、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巡视情况、监测结果评价)。基坑监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