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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双赢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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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3-01-09 11:14:04
报废车回收和再生利用成为回收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节约原生资源,实现环境保护、保证国家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各类机动车报废使用年限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2000年9月,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发布2000/53/EC《关于报废汽车的指令》(以下简称「ELV」),要求成员国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在2006年1月1日前,所有报废车辆每车每年平均回收利用重量至少达到85%,每车每年平均再利用重量至少达到80% ; 2015年1月1日前,所有报废车辆每车每年平均回收利用重量至少达到95%,每车每年平均再利用重量至少达到85%。随着欧盟ELV管理的不断深入,各国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虽然个别国家尚未达到目标要求。但已经为缓解资源压力做出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