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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5-06-23 15:44:16
特许经营备案的性质:备案制不是审批制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进行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人应当自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的性质,实践中很多社会公众将其理解为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即特许人只有通过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才具备特许经营资质。对此,需要明确的是:《条例》对于特许人开展特许经营活动并未实行“审批制”,备案并不属于事前的行政许可行为,其性质是一种告知性、公示性的事后确认的具体行政行为,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规范特许经营行业发展,保障特许经营秩序的公平稳定。
不备案将面临什么后果?
特许人未依照《条例》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特许经营企业通过备案有哪些好处?
1,特许经营企业通过备案后,企业的招商加盟资格将在商务部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对示,对企业招商能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2,通过特许经营备案的企业,可以避免商务主管部门可达10万元的罚款。
3,企业备案的过程,也是自身体系梳理完善的过程,通过特许经营备案的企业比没有通过备案的竞争对手具有更好的品牌形象。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关于特许人应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规定属于管理性法律规定,特许人是否具备该条件不影响特许经营合同的效力,特许经营合同不因特许人不具备该条件而无效,且即便特许人不具备该条件,相关法律法规也并未赋予被特许人即本案中的原告单方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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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上海道与商小编要说一句的是,企业一定要符合申请办理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的条件!然后才可以到商务部进行申请办理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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