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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3-04-06 16:42:01
1.YL机构应取得有效的《FS诊疗许可证》才能开展FS诊疗工作。
2.新建、扩建、改建FS诊疗建设项目,YL机构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FS防护预评价报告,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3.《FS诊疗许可证》与《YL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YL机构床位不满100张的每年校验1次,江苏辐射检测,床位在100张以上每3年校验1次。除上述外,其他YL机构应当每年校验1次。
根据《FS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FS诊疗许可证》与《YL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辐射检测苏州,申请校验时应提交本周期有关FS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FS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YL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达到校验期的YL机构应当申请校验。YL机构的校验期为:
(一)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ZXYJH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ZKYY、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校验期为3年;
(二)其他YL机构校验期为1年;
(三)中外合资合作YL机构校验期为1年。
业务概况
该业务主要针对YL机构FS诊疗设备的FS防护性能检测和工作场所FS防护检测,如YY电子直线JSQ、PET-CT、SPECT-CT、CT、DSA、CR、DR、YK机、RXX射线设备等FS诊疗设备,让YL机构了解所使用FS诊疗设备的相关性能,保护受检者和FS工作人员免受不必要的照射,辐射检测,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提供技术依据。同时可承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作业场所FS性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辐射检测价格,如工业探伤、辐照加工、FS性同位素、测井、JSQ运行,人体、行李包、车辆和集装箱检查系统,以及其他含FS源仪表装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