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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3-04-12 11:18:17
国家对排污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制度。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批权限对排污者的排污许可证审批颁发。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排污许可证申请之日起20日内依法做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并予以公布。做出不予颁发决定的,茂名环保资质公司,应书面告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装置,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