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办理攻略,助你快速拿证【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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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6: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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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关于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1)2部以上的固定直线;

  (2)传真机、复印机;

  (3)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4、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5、在指定银行开设专门质量保证金帐户,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齐备申请材料,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材料,按照系统设定的要求逐项提交相关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初步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

形式的,给予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3.窗口工作人员将受理的申请材料转报至单位相应部门进行审查;

4.审查后符合核发许可的申请,给予核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核发许可的申请,告知不予核发的理由。


《旅行社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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