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劳务外包 天津博高企业 天津劳务外包派遣

发布
天津恒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
022-81329999
手机
13388009717
发布时间
2023-04-24 11:55:27
产品详情





劳务派遣需要什么条件?

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天津外包劳务派遣,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应分阶段实施以下具体战略步骤

应分阶段实施以下具体战略步骤:首先,通过制定部门规章,使劳务派遣业享受有关就业促进的优惠政策,使之成为促进就业安置的重要渠道。其次,天津劳务外包派遣,在两年时间内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制定“发展劳务派遣业的部门规章”,明确劳务派遣的合法地位,天津劳务外包公司,明确劳务派遣业的经营资格及相关工商、税收政策。第三,用5-6年的时间,在相关法律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天津劳务外包,对劳务派遣业加以规范。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于2008年9月18日颁布实施。第535号令。


天津劳务外包-天津博高企业-天津劳务外包派遣由天津博高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天津博高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其它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

天津恒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经理(先生)
电话:
022-81329999
手机:
13388009717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慧翔大厦京津公路东50米 801室
行业
劳务中介 天津劳务中介
我们的其他产品
天津相关搜索
拨打电话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