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业申请贸易公司注销需准备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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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0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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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公司注销步骤大大简化,国家税务总局新政策《关于进一步优化申办公司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不仅大大减轻了会计人的工作量,对公司来说也更加方便了,另外两类公司可以直接注销了。

  总局宣布

  公司注销步骤大变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申办公司税务注销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

  (这两类公司可以直接注销)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申办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申办注销登记。

  (一)未申办过涉税事宜的;

  (二)申办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设立一般注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申办税务注销时,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规定。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申办。

  即:纳税人在申办税务注销时,若材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单位认定的行业**人才等创办的公司;

  (四)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五)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材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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