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公司至少具有下列费用:(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金;(二)决定任命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最主要管理人员至少具有任职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知识,没有被刑法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三)由于所给与的保安服务相关的专业要求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质要求的专业要求人员,至少取得相应的资质;(四)有办公地址和给与保安服务所需要的设备、装备;(五)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制度。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至少向设立市的公安提供下列条件:(一)设立申请书(至少载明拟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名称、办公地址、注册资金、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相关内容);(二)按照法律设立且拥有法定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100万元之上注册资金验资证明,界定为国家资产的,至少采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制作进行资产,并给与有关文章;(三)决定任命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最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简历,保安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5年之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知识证明,县级公安开具的没有被刑法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四)拟设保安服务公司办公地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章和给与保安服务所需要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条件;(五)专业要求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质要求的资质证明;(六)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制度条件;(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