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注册医疗机构广告审查备案业务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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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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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2751513
发布时间
2026-01-23 08: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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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当事人发布无法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材料,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四十六条:“发布、药品、器械、农药、兽药和食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审查机关)对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之规定,人员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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